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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小贩律师质疑城管执法仪视频不完整

http://www.chinaxinxi.org.cn时间:2021-09-27  来源:   浏览量:

  2018年7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发生“瓜农刺死城管案”。2021年9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双方最重要的争议在于,哥哥王爱文被城管围攻时,弟弟持刀伤人致死。两个事件同时进行,两者能不能认定共同故意杀人。

  

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小贩律师质疑城管执法仪视频不完整(图1)

 

  案件发生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

  妻子为丈夫发声伸冤

  9月25日,记者联系到“兰州瓜农事件”中哥哥王爱文的妻子王女士。她介绍,对于城管人员王某军的死亡,她们家人都感到非常难过,但事实起因,是城管人员涉嫌选择性执法引发的悲剧。丈夫王爱文当时正遭围攻,期间,患“精神病”的弟弟持刀伤人致死,他根本无暇故意伤害他人,将两者放在一起,丈夫系无辜受累。

  王女士称,虽然城管人员王某军后来抢救无效死亡,但一码事归一码,不能因为有人死亡,就牵连无辜。不能因为城管有公职人员的身份,就不问缘由。

  王女士介绍,2018年7月18日,因前一天晚上与城发生矛盾,丈夫和父亲、弟弟不敢再出去卖西瓜,车停在小区内,他们正在向一名瓜贩转让西瓜时,十余名城管前来“执法”,后来对他们进行围攻,围攻开始前,城管人员故意关闭了执法记录仪。

  哥被围与弟伤人 同一时间段

  王女士介绍,发生争斗时,很多居民都在围观,王爱武持刀伤人时,王爱文正被几名城管人员摁在地上,他对弟弟持刀伤人并不知情,并且其起身后也是向另一边追逐其他城管,根本没意识到王某军已被弟弟捅伤。虽然后来其跑到旁边的楼下捡起木板,打了侧躺在地上的王某军背部一下,但随即走开。

  从他起身,到捡起木板,发生在不到一分钟内,现场又很混乱,他不可能意识到王某军的伤情。事实上,王某军的伤、亡,跟王爱文在其背部打的那一下无关。

  王女士称,从主观上说,王爱文根本没有伤人的意思。他受到城管人员围攻,在其发现弟弟王爱武动手时,还伸手阻拦,后来在看到王爱武拿秤砸城管时,王爱文也立即和父亲赶过去拉开了弟弟。

  王女士称,王爱文在受到殴打后正常范围内的反应,和王爱武受刺激后的独立行为不应混为一谈。

  律师称,哥哥不具有“可责难性”

  9月25日,王家父子的律师张磊介绍,视频是最好的证据,王爱武出现时,城管人员躲闪,当时王爱文还在地上。

  王爱武往王爱文反方向追击其他城管,刺伤迎面向前拍摄的城管员丁某,王爱武然后追赶他人,城管人员奔跑。王爱武追打王某军,城管人员向小区外跑。视频中可以看到,王某军侧倒在地时,王爱武站在其头部附近,路对面王爱文还在跟城管员李某在撕扯。父亲王军宏站在王爱文和王某军之间,靠近王某军处,王爱文可能看不到王某军情况,不具有可责难性。

  张磊介绍,通过对两个视频之间的时差,减去视频的重合时间,为城管员李某和王爱文厮打期间。同时王爱武从攻击王某军到王某军倒地的时间,正是王爱文和李某撕扯的时间,说明当时王爱文,无暇顾及王爱武和王某军的情况。

  张磊介绍,王爱文虽曾在现场用轻薄木板甩打王某军背部一下,但鉴定意见显示“王某军系锐器刺破肺脏致使失血性休克联合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王爱文的行为并非其死亡的参与因素。

  现场视频显示的王爱文甩打情况和现场照片显示的木屑情况,证实王爱文所持的轻薄木板,应为易碎的旧三合板,并不能造成实质性伤害。也就是说,即便王爱文有犯意,从工具、手段来说,其行为也无现实危险性。

  张磊律师称,从目前阅卷可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和侦办机关的答复显示,相关部门显然是发现了这部分问题。

  律师质疑执法仪记录视频不完整

  张磊还专门提出视频不完整。

  张磊介绍,作为本案缘起的7月17日晚城管行动,很可能是针对王爱文一家的选择性执法,而且现场根本未按法律程序进行执法,城管挨了王爱武一拳,后来公安人员出警。7月18日,城管员从开始动手到王爱武伤人、城管散开,只有5分钟不到的时间。

  张磊介绍,通过个别城管执法记录仪可以看到,其中一名城管员执法记录仪视频显示时间为11:30:10,等这位跑到小区外再次打开执法记录仪视频时的时间为11:35:07。既然执法,为何不提前打开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第一段共37秒的视频,证实城管人员三辆车堵住王爱文的车,且到场即非法扣押台秤,并主动对王爱文进行了攻击。在王爱文秤已被收缴时,还被城管推搡一直后退,城管存在卡脖子、拳击头部、试图用胳膊夹脖子等危险攻击行为。当时王军宏、王爱武也遭到围攻,但围攻开始后,城管人员关掉执法记录仪。同时也激怒患有精神病的王爱武反击。

  公诉机关认定故意杀人

  父亲王军宏手持一份2019年8月29日的起诉书,对于受伤致死城管人员过程,有这样的描述:

  王爱武持刀捅刺王某军背部、腰部等处,又将李某、丁某刺伤、追赶。王爱武持刀对已受伤倒地的王某军头部等刺伤十余刀,王爱文持木板猛击王某军肩背部。王爱武又持电子秤对王某军背部猛砸数下。当日11时30分,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王某军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认定:王爱武、王爱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磊介绍,在评价王爱文的行为时,尤其要考虑到其当天遭受城管人员选择性执法的事实和背景。

  9月26日,记者联系到两位受伤城管员及遇害城管员的其中一位代理律师宋先生,宋律师介绍,目前这个案子法院还没有公开审理,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对于刑事部分,他们没有代理。他们只是代理受伤和遇害者民事赔偿的案子。对于赔偿金额,现在还不方便透露,他们已经递交相关部门。

  华商报记者 魏光敬 编辑 王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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